我討厭沒有創意的人,
同時也擔心自己是一個沒有創意的人。

我想這就是最近"品牌行銷"這個名詞深深吸引我的原因之ㄧ。


創造出一個成功的品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Gertrude Stein曾說過:A Brand Is A Brand Is A Brand(品牌是一個品牌是一個品牌)品牌是一個專有名詞,它能夠直接傳達出內心真切的感受。而品牌的背後不只需要一個成功的策酪還要配合創新的想法。

我曾聽說過,盲從的跟隨別人到達的地方,是最危險的地方;而在「品牌魔力丸」這本書中也提到,一昧的追隨別人,你就無法成為一位領導者。的確,在多元的市場競爭下,如何吸引消費者的目光是一個重要的課題,一個品牌如果沒有自己的特色,沒有創新的設計或是獨創力,很難說服消費者選擇你的產品。所以說,「創新讓品牌擁有絕佳的抓地力」是很有道理的。

凝聚企業焦點也是一重要的事,做任何事情也是一樣,都必須要有清楚的目標,不能渙散的前進。「品牌22誡」書中有舉例,像是星巴克,創辦人決定開一家咖啡專賣店,但他沒有減少產品種類,反而它的咖啡種類有30種之多,星巴克這個品牌成功了成為咖啡店的領導者;還有Subwayu也是,決定開一家三明治專賣店,有別於美國許多餐飲店要什麼有什麼的經營形式,它也成為一個成功的品牌。

一、品牌差異化
要利用品牌特色讓消費者有充分理由決定選擇你的產品
二、品牌協力化
創造一個品牌是需要很多人的合作
三、品牌創新化
品牌是活的,必須創新,找到自己的定位
四、品牌有效化
要有效的結合產品和你所賦予它的形象
五、品牌深耕化
讓品牌充滿生命力,使消費整能夠信賴你的品牌



品牌行銷並不是我的專業,但我想讓它成為是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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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aria7706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